板蓝大青颗粒
来源: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0 20:34:39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35020158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所在地区:
福建泉州
- 剂型:
颗粒剂
- 规格:
每袋装3g
- 生产地址:
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吉泰路
- 批准日期:
2015-09-24
- 药品本位码:
86904802000049
- 相关疾病
流行性乙型脑炎,流感,流行性腮腺炎,传染性肝炎,麻疹,病毒性疾病,热毒内盛,流感
- 适应症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有于流行性乙型脑炎、流感、流行性腮腺炎、传染性肝炎及麻疹等病毒性疾病见热毒内盛证候者。
- 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- 禁忌
1.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2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- 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类型
处方药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- 儿童用药
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- 老人用药
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- 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药物过量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- 药物毒理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- 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- 贮藏
密封,置阴凉处。
- 用法用量
冲服,一次15克,一日3次。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三甲散
国药准字Z410204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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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板蓝根颗粒
国药准字Z410204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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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冬凌草糖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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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