氨金黄敏颗粒
来源: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2 04:12:01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23023449
- 英文名称:
Paracetamol,Anantadine Hydrochloride,Artificid Cow-bezar and Chlorphenamine Mdeate Granules
- 产品类别:
化学药品
- 所在地区:
黑龙江绥化
- 剂型:
颗粒剂
- 规格:
复方
- 生产地址:
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北四道街(北四路)
- 批准日期:
2015-07-03
- 药品本位码:
86903726000012
- 相关疾病
小儿感冒,流行性感冒,头痛,感冒
- 适应症
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- 不良反应
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- 禁忌
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项
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3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4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
5.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。
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包装
2g*10包
- 类型
OTC甲类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尚不明确。
- 儿童用药
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- 老人用药
尚不明确。
- 药物相互作用
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药物过量
尚不明确。
- 药物毒理
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热镇痛作用;金刚烷胺可抗“亚-甲型”流感病毒,抑制其繁殖;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,能减轻流涕、鼻塞、打喷嚏症状;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。
- 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- 贮藏
遮光、密封,在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- 执行标准
YBH09352009
- 作用类别
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- 用法用量
口服,温水冲服。
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:
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包)次数:
1-3岁,10-15kg,0.5-1,一日3次;
4-6岁,16-21kg,1,一日3次;
7-9岁,22-27kg,1.5,一日3次;
10-12岁,28-32kg,2,一日3次。 - 性状
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,无臭,果味。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三甲散
国药准字Z410204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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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冬凌草糖浆
国药准字Z41022340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