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胺酯胶囊
来源: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5 14:17:04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37023137
- 英文名称:
Viaminate Capsules
- 产品类别:
化学药品
- 所在地区:
山东
- 剂型:
胶囊剂
- 规格:
25mg
- 生产地址:
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
- 批准日期:
2015-02-04
- 药品本位码:
86904121000065
- 品牌
良福
- 相关疾病
苔藓样念珠状疹,尖锐红苔藓,聚合性痤疮,聚合型痤疮,聚会性痤疮,胶样粟丘疹,胶样假性粟丘疹,胶质粟丘疹
- 适应症
本品适用于治疗重,中度痤疮,对鱼鳞病,银屑病,苔藓类皮肤病,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。
- 不良反应
1.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,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﹑脱屑﹑瘙痒﹑皮疹﹑脆性增加﹑掌跖脱皮﹑瘀斑﹑继发感染等。口腔粘膜干燥﹑疼痛﹑结合膜炎﹑严重者角膜混烛﹑视力障碍﹑视水肿,头痛﹑头晕﹑精神症状﹑抑郁﹑良性脑压增高。
2.骨质疏松﹑肌肉无力﹑疼痛﹑胃肠道症状﹑鼻衄等。
3.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。
4.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﹑肝酶升高﹑血脂升高﹑血糖升高﹑血小板下降等。
5.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,但相对较轻,且大多为可逆性,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。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﹑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。
6.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,或减量使用,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。 - 禁忌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- 注意事项
1.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。
2.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。
3.重症糖尿病﹑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。
4.禁与维生素A同服。
5.酗酒者慎用。
6.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。 - 包装
25mg*20粒/盒
- 类型
处方药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- 儿童用药
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,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,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。
- 老人用药
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- 药物相互作用
1.于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,可导致“假性脑瘤”引起脑压增高,头痛和视力障碍。
2.与维生素A合用时,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。
3.与胺甲蝶喋合用时可使胺甲蝶喋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,维胺脂与异维A酸结构近似,亦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。 - 药物过量
本品无可靠的参考文献。
- 药物毒理
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,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,作用机制与13—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;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。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,抑制角化,减少皮脂分泌,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,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,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,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。
- 药代动力学
本品口服后大部分经肠道吸收,经肝、胆代谢后由尿、便排出。健康男性空腹单次口服本品10mg,达峰时间为2.612小时±0.778小时,血药峰浓度为17.496ug/ml±8.992ug/ml,半衰期(t1/2)为2.378小时±0.871小时。
- 贮藏
密封。
- 执行标准
WS-10001-(HD-0165)-2002
- 用法用量
口服。按1~2.0mg/kg/天计算,成人每次25~50mg,每日服2~3次。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,脂溢性皮炎为4周。或遵医嘱。
- 性状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。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- 三甲散
国药准字Z41020483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- 板蓝根颗粒
国药准字Z41020484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- 冬凌草糖浆
国药准字Z41022340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