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猕猴桃颗粒

来源: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2 09:55:34

  • 批准文号:

    国药准字Z35020370

  • 产品类别:

    中药

  • 所在地区:

    福建三明

  • 剂型:

    颗粒剂

  • 规格:

    每袋(块)15g

  • 生产地址:

  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天泰工业园

  • 批准日期:

    2015-05-05

  • 药品本位码:

    86904805000176

相关疾病

消化不良,儿童营养不良,功能性消化不良,营养不良,消化不良

适应症

调中理气,增进食欲,促进消化。用于消化不良,食欲不振,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禁忌

糖尿病患者忌用。

注意事项
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3.本品宜饭前服用。
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婴幼儿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15g*12袋/盒

类型

OTC乙类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24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贮藏

密闭保存。

用法用量

开水冲服,一次15~30克,一日3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