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叶解毒颗粒
来源: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:2018-12-09 19:47:26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45021647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所在地区:
湖南常德
- 剂型:
颗粒剂
- 规格:
每袋装12g,每袋装7g
- 生产地址:
湖南省常德市德山高新技术工业园
- 批准日期:
2014-11-12
- 药品本位码:
86905020000361;86905020000354
- 药品本位码备注:
86905020000361[每袋装7g];86905020000354[每袋装12g]
- 相关疾病
外感风热,风热感冒,咳嗽,咽喉炎,中暑,流行性感冒,咽炎,风热感冒
- 适应症
清热解毒,辛凉解表,清暑利湿,生津利咽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,咽喉炎,口干,咽喉肿痛,小便短赤,预防中暑。
- 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- 禁忌
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- 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。症见:发热恶寒,汗出热不退,鼻塞流涕,咳嗽,咽痛,头痛,身重倦怠,口干口渴,小便短赤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包装
12g*12袋/盒。
- 类型
OTC乙类
- 医保
医保乙类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。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药物相互作用
1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药物毒理
抗菌、抗病毒、抗炎、消肿、解热、止咳、祛痰、镇痛、利尿等。
- 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- 贮藏
密闭保存。
- 用法用量
用开水冲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- 性状
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涩。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三甲散
国药准字Z41020483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板蓝根颗粒
国药准字Z41020484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冬凌草糖浆
国药准字Z41022340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