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方鱼腥草片
来源: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9 18:50:12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36021075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所在地区:
江西赣州
- 剂型:
片剂
- 规格:
每片含生药1克
- 生产地址:
江西省赣州市沙河工业园
- 批准日期:
2015-06-09
- 药品本位码:
86905337000276
- 相关疾病
咽血管畸形,咽部异物,喉炎,急性咽炎,急性扁桃体炎,咽炎
- 适应症
清热解毒。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,急乳蛾,症见咽部红肿,咽痛;急性咽炎,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- 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- 禁忌
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项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- 包装
1g*15片*2板/盒
- 类型
OTC甲类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- 儿童用药
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- 老人用药
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- 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药物过量
尚不明确。
- 药物毒理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- 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- 贮藏
遮光,密封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。
- 执行标准
YBZ11012008
- 用法用量
口服。一次4~6片,一日3次。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三甲散
国药准字Z410204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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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板蓝根颗粒
国药准字Z410204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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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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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冬凌草糖浆
国药准字Z41022340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