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石通淋口服液
来源:黑龙江省林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:2018-12-10 03:08:35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B20030003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所在地区:
黑龙江伊春
- 剂型:
合剂
- 规格:
每支装10ml
- 生产地址:
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
- 批准日期:
2015-04-08
- 药品本位码:
86903727000028
- 相关疾病
尿石症,胆石症,湿热蕴结证,泌尿系结石,胆石症
- 适应症
清热利胆,通淋排石。用于尿石症,胆石症属湿热蕴结证者,可改善小便涩痛,小腹疼痛,尿中带血,或有右胁疼痛,发热黄疸,舌苔黄腻等症状。
- 不良反应
少数病倒出现以度腹痛症状。
- 禁忌
孕妇或妇女哺乳期禁用。
- 注意事项
1.结石梗阻严重者慎用;
2.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- 包装
10ml*10支/盒
- 类型
处方药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或妇女哺乳期禁用。
- 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药物毒理
通过药物的利尿作用,增加尿流量,促进物尿管蟠动,利于结石排出。
1.车前子、泽泻、木通利尿通琳;结石若停留于上尿路,特别是肾盂较高部位,体积较大时必使气血阻遏,结石之排出又必赖气血之宜通以推动;
2.在清热利湿之剂基础上伍以行气活血软坚化积之品,用金钱草、海金砂、鸡内金以溶石化石、通淋排石;
3.芒硝软坚活血、行气止痛。
方中诸药具攻下、通下、渗下作用,合用可达到清热利湿、通琳排石之目的。 - 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- 贮藏
密封,置阴凉处。
- 用法用量
口服,一日4次,首次2支,后每次1支;或遵医嘱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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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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