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花定喘丸
来源: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8 16:03:08
- 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61020069
- 产品类别:
中药
- 剂型:
丸剂
- 规格:
每丸重9g
- 生产地址:
延安市常泰路88号常泰苑
- 批准日期:
2015-08-04
- 药品本位码:
86902539000035
- 相关疾病
支气管炎,支气管哮喘,痰热咳喘
- 适应症
本品清热化痰,止嗽定喘。用于痰热咳喘,胸满不畅,咽干口渴。
- 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- 禁忌
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,儿童、孕妇、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,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- 注意事项
1.服药期间忌食辛辣﹑油腻食物。2.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,其表现为气粗息涌,喉中痰鸣如吼,咯吐不利,口渴喜饮。3.哮喘急性发作,伴呼吸困难﹑心悸﹑紫绀者,或是喘息明显,表现为端坐呼吸者,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。4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5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是喘促气急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6.高血压﹑心脏病患者慎用。7.儿童﹑孕妇﹑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包装
盒装,每盒每丸重9克
- 类型
OTC甲类
- 医保
非医保
- 外用药
否
- 有效期
24个月
- 国家/地区
国产
-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慎用
- 儿童用药
儿童慎用
- 老人用药
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
- 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贮藏
密闭,防潮。.
- 执行标准
(WS3-B-0062-89)
- 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1丸,一日2次。

- 百令片
国药准字Z20080187
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

- 龙血竭胶囊
国药准字Z53020444
西双版纳柬龙制药有限公司

- 乌洛托品溶液
国药准字H45021084
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3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国药准字S20040052
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

-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国药准字Z41020486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三甲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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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板蓝根颗粒
国药准字Z410204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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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清热解毒口服液
国药准字Z20027748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- 冬凌草糖浆
国药准字Z41022340
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

